各单位:
为保障师生安全,维护校园秩序,根据《兵团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就我校校园机动车出入、停放、行驶等管理规定通知如下:
一、机动车出入管理
1.本校教职工车辆:凭已录入系统的车牌识别通行。新申请或变更需填写《机动车门禁系统申请表》(保卫部网站下载),经部门审核后交保卫部备案。
2.校外访客车辆:须提前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“访客预约”平台提交申请(含车牌、人脸、事由、时间等),经审批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入校。
3.审批责任: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原则,审批人须核实入校事由真实性,并对车辆在校内行为承担监管责任。
4.特殊情况:应急救援、医疗救护、工程抢修等紧急车辆,经门卫核实登记后先行放行,同时报保卫部备案。
二、机动车停放规范
1.教职工车辆:请停放至图书馆地下停车场;弘毅楼地下停车场;体育馆停车场;B1楼南侧停车位;B2楼南侧、东侧停车位;励学楼南侧停车位;校医院西侧停车场。(详见附件平面图)。
2.访客车辆:请统一停放至体育馆停车场;B1楼南侧停车位;B2楼南侧、东侧停车位;励学楼南侧停车位;校医院西侧停车场。
3.所有车辆:须按标线有序停放,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停放,严禁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及校园道路。
三、机动车行驶要求
1.禁行区域:学生街、励学楼北侧、北门南侧等区域已设为机动车禁行区,严禁驶入及停放。(禁行区域及允许通行路段详见附件平面图)
2.限速要求:校内所有道路限速30公里/小时,行驶时禁止使用辅助驾驶功能。
3.特殊车辆管理:后勤保障、工程运输、快递物流等校外临时进校车辆,须严格遵守指定的通行时段与路线,主动避开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期及主要教学、生活区域。
四、违规处理措施
为维护规定的严肃性,保障管理成效,将对违规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:
(一)首次违规
对于首次违规(如首次超速、首次违停等)的校内人员车辆,系统将自动记录,并由保卫部通过企业微信进行提醒。
(二)再次违规
同一车辆在一个学期内再次发生违规,将临时锁定其入校权限7日。权限恢复需车主本人提交《新疆工业学院校园机动车入校权限恢复申请表》(保卫部网站下载),经保卫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恢复入校权限。
(三)多次或严重违规
一个学期内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,或存在强行闯卡、堵塞消防与应急通道、在禁行区危险驾驶、伪造入校信息等严重情节者,将视情况延长锁定入校权限1至3个月,直至永久取消其入校资格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。涉嫌违法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(四)访客车辆违规
访客车辆发生违规,将立即取消其本次入校权限并驱离,同时暂停关联审批账号的预约资格30日。对审批不严、导致违规发生的校内审批责任人,将进行通报批评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据规定追究责任。
(五)损害赔偿责任
因违规行为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,责任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请全校教职员工及所有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与秩序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