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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工业学院动火作业审批表

发布日期:2025-12-05    作者:党委保卫部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新疆工业学院动火作业审批表

申请单位


动火须知

1.动火人必须持有经审批通过的动火作业审批表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动火。

2.动火前清除周围10m内的易燃品遇有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火措施。

3.动火区域必须设专人看火,同时配备灭火器材,监护人随时关注动火区及周边防火安全,不得随意脱

4.高空作业须持登高作业证,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进行高空动火作业。

5.凡涉及到电、气焊等操作的明火作业,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
6.动火完毕,监护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,确认无可复燃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。

动火内容


动火地点


动火时间


动火人


动火监护


动火作业周边易燃易爆 物品情况


防火措施预案 灭火器材配备


施工单位

意见





负责人签字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单位盖章

学院/部门

意见




负责人签字:

(单位盖章

保卫部

批意见



负责人签字:

(单位盖章

1.请将作业人员资质证明(身份证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)、安全作业方案(含应急预案)等附后。

2.本表一式三份,申请单位、作业现场监护人、保卫部各留存一份。